5月13日,广西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、董事会秘书陆志斌带队到四建公司广东分公司,开展集团公司广东片区法律风险防范专项调研。三建公司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罗强,四建公司副总经理饶耿,集团公司法务权益部经理何家德参加。
会议现场
在认真听取了集团在粤各单位的详细汇报后,陆志斌对区外团队的发展成效和奉献精神表示充分肯定。就强化法律风险防控,他提出六点要求。一是树牢法律风险防范意识。分公司领导班子要主动学习法律知识,严格落实公司董事会和分公司班子会集体决策要求,强化风控意识。各分支机构重大决策须充分征求各公司法务意见,为经营生产合规合法提供法律支撑。二是抓严项目承接风险评估。要系统全面开展项目承接风险评估,将全过程各角色节点纳入评估范畴。要重视项目履约风险预警,持续优化评估范本,提升评估质效,防范违约责任。三是抓实项目实施过程管控。要严格实施项目全周期风险管理,施工前明确责权划分,施工中规范资料留存,建立预警响应机制,及时预警、响应防范风险,避免风险扩大。要重点做好签证变更、不可抗力免责等关键环节证据资料的保存、确定,为后续工作赢得更大主动。四是抓强法律事务风险应对。要提升法务在合同评审、往来函件等非诉业务中的关键作用。要增强诉讼应对主动性,提高主诉案件占比,以法律手段助力集团公司业绩实现恢复性增长。五是抓深生产经营风险管理。生产端要保履约守安全,经营端拓市场活机制,强化与新赛道的融合发展,重点运用“平台+合伙人”模式,管理端要多措并举推进深化机构改革,做好风险防控,保障流动性安全。六是抓优内部协同联动机制。要畅通内部条线沟通渠道,建立跨单位协调机制,为市场活动保驾护航。要打造灵活的横向沟通机制,推动子公司风险共防、发展共赢。
会上,罗强、饶耿分别作交流发言,各单位提出在法律风险防范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集团公司法务权益部提出具体意见建议。
三建公司、四建公司、五建集团、控股公司、冶建公司在粤分支机构及项目部相关人员参加。
(吴美桦)